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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意乱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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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院中的这三人是尉迟宝林的大儿子尉迟循毓,二儿子尉迟循寂,和女儿尉迟阿敏。

    尉迟循毓是在皇宫北衙内任勋卫校尉。

    北衙即元从禁军,是当年追随高祖在太原起兵的三万精锐部队。

    太宗皇帝时,又从元从禁军中挑选精锐卫士百人,宿卫玄武门,穿虎皮衣,骑御马,号称“百骑”。

    百骑兵是朝庭一等一的勇士,个个都有万夫不挡之勇,是皇宫内围贴身卫兵。

    尉迟循毓就是百骑兵中的一位,虽然只是个正六品勋卫校卫,但担负着皇宫内的安全大任,平时多数在皇宫中当值,很少回家。

    今日正当宫中换值,好容易回家一次,就带着弟弟和妹妹到仅隔一个崇仁坊的东市去玩了。

    三人在热闹的东市玩了一上午的时间,给尉迟循寂买了双淡黄色的鹿皮靴,尉迟阿敏则要了一条白色的丝绸披肩。

    赶到家时,三人正碰上安和在做法事。

    尉迟阿敏看举着桃木剑的少年身材修长,朗目如星,鼻如悬胆,灵透的气质又似一方玉简般晶莹剔透,温润美洁。

    哪来的如此俏儿郎?

    尉迟阿敏芳心微跳,看到这么英俊的少年郎直勾勾地正盯自己,不禁嫩颊一烫,顿时有些愠怒的感觉。

    秀眉一剔,睨了一眼安和。

    可安和并无反映,仍直勾勾盯着她,顿时心慌意乱,心中小鹿乱撞,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摆了。

    慌乱中又盯了两眼安和,忙粉颈低垂,莲步轻移,一阵春风似地飘进了自已的绣房里。

    “好一个俊俏的美人儿!”

    安和心中不禁发出一声感叹,这女子竟和自己前世的女朋友张静静有几分相似。

    众所周知,古代的女子不像现在结婚哪么晚。

    现代《婚姻法》明文规定:女满二十周岁,男满二十二周岁才可以申请结婚。

    许多都市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到三四十岁结婚也很正常。

    在古代就不行了,要知道唐朝人的平均年龄只有三十八岁,唐朝以前的人寿命更短,要是都等到三四十岁再结婚,国家早灭亡了。

    所以古代统治者大多提倡早婚早育,古代女子的结婚年龄通常在15岁至17岁之间。

    常看到某人娶妻,女子“年方二八”“二八妙龄女”说法,这二八并不是二十八岁,而是两个八相加,既十六岁,古代女子的出嫁年龄一般在十六岁左右。

    春秋时期越王勾践规定: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这里,勾践将本国女子最迟的结婚年龄定为十七岁。

    女孩子到了十七岁还未出嫁,其父母要被治罪。可以猜想,为了不被国王治罪,那时的女孩子一般在十七岁以前就都出嫁了。

    大唐是个开放的朝代,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女子多大才可以结婚,不过基本上也沿袭古代的结婚年龄,十六岁上下就结婚了。

    如果过了二十岁不结婚,会被人看不起的,认为这女子要么长得奇丑没人要,要么就是作风不好,没人敢娶。

    安和穿越到大唐后,虽然生理上回到了十五六岁的年龄,但还是二十七岁的心理,仍对二十多岁的女子感兴趣,认为这样的女人才成熟,身材才饱满,才最具女人味。

    没事一个人躺在床上时,自个也在哪想,将来即使找老婆,也要找个二十岁以上的女子。

    问题是这个岁数的女人大多出嫁了,好多都是孩他妈了,想娶个这么岁数的女人也是件相当难的事。

    而尉迟阿敏将他父母的优点集于一身,秉承了他父亲高大威猛的身材,他母亲如花的面容。

    虽然只有十六岁,但长得已比他母亲还高了,身材发育的相当成熟。完全不像十六岁的样子,而像二十多岁的少女一样圆润饱满。

    胸挺、腰细,丰硕圆润的臀部……

    安和乍一看到,不禁眼都直了。

    幸好大家的目光都注意在安和高举的桃木剑上,加上他刚才又是一阵疯癫似的念咒,大伙认为他发呆的原因是没从做法事的状态中走出来,所以都没太注意。

    只到举着桃木剑的手有点酸了,安和才回过神来,忙收了桃木剑,刚才想对尉迟宝林说的哪句:

    “行了,大功告成。”

    竟鬼使神差般地变成了:

    “今天今天这法事已做完,不过要想将你宅内的秽气全部除清,还需改日再做几次。不过,放心,小子定能破了您这血光之灾。”

    尉迟循毓乍一看到安和的眼睛也是一惊,心想:

    父亲说得不错,这小子两眼精光灼灼,一看就是练的内家功夫,而且已具相当的火候。

    这尉迟家兄妹在爷爷与父亲的熏陶下,都是自幼习武,尉迟大炮与尉迟宝林练的都是外家功夫,虽然力大无穷,有扛鼎之力,但他二人明白最高深的武功还是内家功夫。

    于是遍请了长安城的内家功夫好手教几个孩子。

    十多年来,几个孩子基本上都学得了一身内外兼修的本领,特别是尉迟循毓,平时不爱读书,专功武学,一身功夫更是了得。

    父亲说安和武功这么高,尉迟循毓心中好奇,笑着走前去,伸出他的右手,有心试试他功力如何。

    安和一看,以为他找自己握手,心想:

    “呀!这唐朝都有握手礼啊!”

    为了表现自己的绅士风度,忙伸手迎了上去,没想到,自己的一只手竟被死死的握住,而且越握越紧,如同被铁钳夹住了一般,骨头都要碎了。

    安和大惊,双臂用力,忙往后撤,竟不得脱。

    心中一急,一股真气从丹田处升气起,迅速地游窜到右手心。

    此时尉迟循毓感觉安和柔若无骨的右手突然变得烙铁一般,不但硬如石头,而且灼热如火。

    忙撒手,吃惊地看着安和。

    安和其实也不太明白他为什么宊然就撒手了,心想:

    这唐代的握手礼也太特别了,是不是非要使用吃奶的力气握才算对人的尊重啊?

    幸亏这小子人不错,看我快受不了,就撒手了。要不然,老子这只手怕要报废了。

    他那里知道,如果不松手,废掉的不是他的手,而是尉迟循毓的。

    尉迟循毓有点尬尴地向安和笑了笑,并由衷地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安和咧了咧嘴,回以友好的一笑。

    心里却在想着刚才消失不见做姑娘。

    往院子里四下一瞄,姑娘的身影竟寻不得见,只得提了桃木剑随着尉迟大炮,尉迟宝林回到屋内。

    虽然安和说,还需几日再做几次法事才得破解,但既已找到破解之法,尉迟大炮和尉迟宝林还是十分高兴,让刘福安排了一桌子的丰盛饭菜。

    吃饭的时候安和心想:吃饭时,这女子肯定会出来吃饭吧?

    想到就要再次再到这俏人儿,心里便猫抓般的痒痒。

    可一直到开席哪俏人儿也没出来,顿感失望,虽然满桌子的山珍海味,却也没了胃口。

    原来在古代,能陪客人饮酒的除非是清楼之上的女子,要不然就是江湖中的女侠。

    家中有客人的时候,普通人家的女子是不能上桌入席的。

    别说尉迟阿敏了,就连尉迟夫人也不能出来陪客人饮酒。

    尉迟宝林今天心情高兴,与安和一连喝了几大杯,只到尉迟大炮用眼瞪他,他才将端起的酒杯复又放下,要不然,非喝多不行。

    尉迟循毓本人虽然是个心高气傲,鼻子朝天的主,但已与安和暗中较量了一番,知道自己内功的修为根本与人家不在一个层次上,对安和倒是真心敬佩。

    由于自己比安和年龄大,不便敬酒,就与安和同喝了几杯。

    接下来,尉迟循寂也不管他俩个谁大谁小,端起酒杯就来敬酒,安和只得喝了。由于没能看到哪俏人儿,心情愰惚,不甚爽快,不知不觉竟有些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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