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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清气爽,正是一派朗朗乾坤。再有两日,就到了墨府的婚礼举行之期。
墨府内,沈云与十几个音手一同练习恭贺婚礼的曲子《鸾凤和鸣》,避免婚礼举办之时各个音手间出现难以磨合的意外。
他忘我地享受着乐道,赫连牧月则端坐在一旁紧盯着他。
这般景象,已经在墨府连续上演了两日。
前日,沈云已证明了自己与赫连牧月并不相识,本也算是天衣无缝,可终究还是有一处破绽难以解释清楚。
乐道!
“两个”沈云都擅长乐道,不同的是一个是五音齐幻的音师,另一个是余音袅袅的音手,有些差距存在,但也委实过于巧合了些。
好在沈云机敏,事前并未完全暴露乐道修为,所以另找了一个理由搪塞了过去。更是一口咬定自己就是酆都城的人。任凭赫连牧月如何威胁,都坚决不认账。
赫连牧月也不知为何,竟然鬼使神差地没有像以往那样‘宁杀错不放过’,而是放过了他。
尽管每每想起沈云的戏弄令她咬牙切齿,恨不能杀之而后快。可又想起当初被踢翘|臀的羞辱时,脸庞又不禁火辣辣的。
她心中有了犹疑,所以当沈云死不承认之下,她选择了暂时相信眼前的沈云并非她要找的沈云。
另一方面,心底又有一个声音告诉她,两个沈云就是同一个人。
两相纠结下,赫连牧月选择了跟着沈云,并暗暗发誓:倘若发现两人真是同一个人,那她一定会亲手杀之。
沈云摆脱不掉她,又见这女人尽管叫得凶狠,但却没有真要杀他的意思。衡量之下,索性就任她跟随观察,反正他也不是神境强者的对手。
两人这般僵持着,便也成了墨府的一道别样风景。
一个长相俊俏的少年公子,一个绝美动人的娇俏佳人。一人抚琴奏乐,一人出神静听,只缺那一点郎情妾意的耳鬓厮磨,便可结成情真意切的百年好姻缘也!
墨府的人,就是这么看的!
赫连牧月的主动,使得府中男子羡慕不已,每每称道起来,都暗叹“好白菜被猪拱了”。
似这般绝美女子,该与自家才是良配啊!
于是乎,沈大公子少不了受到一番排挤,与其他音手显得格格不入。
若非赫连牧月与秋岚私交甚好,又时常跟在他身边,众人心有顾忌,否则他作为赫连牧月的“意中人”,少不得要有些麻烦缠身。
新婚贺曲演奏完毕,沈云就起身离开,目光绝不在赫连牧月的身上驻足片刻。
“沈云,今日练习已经完毕,跟我走吧!”
他还没走出几步,赫连牧月就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将他叫住。
沈云暗暗叫苦,肃然道:“牧月姑娘,我已经说了很多遍。我是有家室的人,求你放过我吧!我还要留出时间努力练功,争取早日成为神境强者,好让家里的娘子过上好日子。”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里。
男人们同时在心底暗骂了一句“贼小子”,一个神境强者,又貌比花娇的女子死皮赖脸地追求于你,这种好事让你赶上了不偷着乐,居然还不解风情。
女人们则在想:沈公子真是好丈夫也!面对美色而不心动,对糟糠之妻忠贞不渝。天下的男子若都是如此,就不会再有负心薄幸之人。
然而,沈大公子只是想空出时间,好好谋划一番,以便早日完成任务。难得他下定决心对付墨换羽,可不想因为赫连牧月而耽误了。
这两日来,他已经见过了墨换羽,不过却没有机会下手。墨府里可是住着好几位神境强者,他根本不敢造次。
赫连牧月哪管他的那套说辞,直接无视道:“你可以选择拒绝,不过,你真的要拒绝吗?”
“啪嗒!”
赫连牧月摄起地上的一枚石子,直接将其捏碎,碾成粉末。
众人脊背生凉,居然还有用强的。
沈云无奈,只得心不在焉地跟在她的身后离开。偶尔从背后偷偷打量她美好的身段,才能舒缓心中的不满。
赫连牧月不知,走在前面淡淡道:“沈云,别耍花样了,我知道是你。现在我已经决定不杀你了,你不如大大方方地承认,何必畏畏缩缩,全无男子气概。”
她循循善诱,硬的不行来软的。
“牧月姑娘,我已经解释很多遍了,我真不是你要找的人。”沈云依旧死不松口,绝不上这个当。
他顿了顿,故意道:“牧月姑娘,你口中的沈云是你的心上人吗?累你这般挂念?唉,要是这样的话,我反倒理解你了。像我经常在外奔波,也这般挂念我家娘子。”
赫连牧月闻言微恼,嗔怒道:“谁挂念那个登徒子了?你休要胡言乱语!”
她娇喝了两句,恍然间又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平复后又道:“一直听闻你提起家中娘子,待秋岚妹妹大婚之后,我倒想去酆都城见上一见。”
沈云心中一凛,这妞也太死心眼了,就不能糊涂一下将此事揭过?
“好啊!我妻子貌美绝伦,等你见了她之后自惭形秽,就不会再纠缠我了。”沈云继续故作轻松道。
“希望你真有妻子!”赫连牧月淡淡一笑,她才不信沈云真有妻子。
沈云撇嘴腹诽:“就算没有,我也弄一个出来,好彻底打消你的疑虑。”
两人各怀心思,一路穿堂过门,径直出了墨府。
府外,早有家丁备好车马恭候多时。这马不是凡马,而是一种妖兽,名为血狮马,乃是妖兽血狮和海马产下的后裔,陆地海里皆可去得,十分珍贵,寻常人根本买不起。
这种妖兽非常神异,却受血脉桎梏,很难化形成妖,唯有迈入神境方才行。但这个境界的血狮马也更为厉害,据说初入神境就可以直入深海龙宫,堪比神境二变的强者,比聚灵变强者还要可怕。
赫连牧月屈身坐进马车,沈云则翻身上马。不过,赫连牧月却没有走的意思。两人等了一会儿,沈云正要开口询问,就见墨换羽和秋岚从府中联袂而来。
“抱歉!墨某杂事缠身,让沈兄和牧月姑娘久等了!”墨换羽谦谦君子,面带和煦的微笑。见到两人后就拱手致歉,哪怕他曾经是一名神境强者,也没有轻看沈云。
赫连牧月和沈云的事这几日在府内传得沸沸扬扬,两人也早已匆匆见过,所以对于沈云和赫连牧月出现在一起,他也没有因此而感到意外。
“无妨!不过,你们这一身劲装打扮,难不成是要出城?”沈云随口问道。
“如此好的天气,自然是出城一游。秋岚一直在府中久坐,我担心她生闷,所以打算带她出城散散心。怎么,牧月姑娘没有告诉沈兄吗?”墨换羽温文尔雅道。
出城!
沈云眼神一亮,完全忽视了墨换羽的最后一句话,心里直道天赐良机!
墨换羽一直待在墨府不曾外出,让他找不到机会下手,现在出城却是最好的时机。虽然有一个赫连牧月跟在一旁,但只要稍微用些手段,便有和墨换羽独处的机会。
那时,以地藏渡生刀的威力,出其不意下也有五六成把握将其重伤。倘若一切顺利,彼时再祭出镇狱印将其困住,要活捉墨换羽并非不可能。
他小小地激动了一下,胡口道:“说过!自然是说过的。”
沈云面带微笑不再言语,等到墨换羽和秋岚上了旁边的马车后,便老老实实地和马车一起朝城外驶去。
血狮马脚力惊人,半个时辰后,几人就来到一座小山上。随行家丁十分殷勤,见马车停下,立刻就下马忙碌起来,在地上铺好丝绸,摆好果品美酒美食,动作相当利落。
沈云见此,突然开口道:“墨兄,这外出游玩,讲究的是一个随性。只有随性才能玩得痛快酣畅。你将一切布置得这般妥当,足见对秋岚姑娘的体贴入微。不过,如果只是在此吃饭聊天,想必秋岚姑娘同样会感到无趣。”
墨换羽闻言一滞,他对秋岚爱意绵绵,呵护备至。昨日见她苦闷,便想着带她出府散心,逗她开心。可沈云现在却说,这样没有乐趣。
他一下来了兴趣,拱手道:“言之有理!不过,墨某愚钝,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沈兄方才所言,似乎对此颇有心得。不知沈兄可愿与我们分享一二?”
“当然!”沈云毫不犹豫道。
不拿出来分享,怎么好将你支开?
鱼儿上钩,沈云立即侃道:“墨兄,眼下你和秋岚姑娘大婚在即。沈某提议,在你们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夫妻之前,不如学做一天的凡人。”
“一天的凡人?”几人不解,相互望了望。
“对!就是一天的凡人。用最简单的爱温暖对方,为心爱的人做一顿可口的饭菜。这山间有不少野菜和飞禽走兽,你们不妨就地取材,分工合作。试着不用任何武功,秋岚姑娘烧水煮饭,墨兄你便为她猎食。就像最普通的人那样,用头脑和双手去做这一切。”
沈云循循善诱道。
这本是最简单的事情,可几乎没有情侣能够抵挡这份平凡的温馨。
墨换羽和秋岚平素受人侍候,锦衣玉食,从未做过这种事情。此时一听,大感新颖。为心爱的人做饭,在大婚之前留下更深刻的回忆。
沈云见两人有所意动,继续蛊惑道:“去吧!看你们在最平凡的时候,是否也一样有为对方坚持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