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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的小路虽然崎岖了些恐怕要耽误不少时间,但脚程快些他们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岳兴阿那一队的营地,岳兴阿他们既然不肯露面,雷大鹰便打算干脆带人直捣他们的大本营,抄了他们的老窝。
崎岖泥泞的山路好不容易走到了尽头,绕过前方的山包便是对方的大本营,雷大鹰精神一震,看了眼怀表的时辰,带着手下的弟兄们鼓足了劲儿拔足狂奔,谁知道前方那看似毫无蹊跷的落满了松枝的地下,竟然埋了数量不菲的演练用的霹雳子。
雷大鹰小队被炸了一身的染料之后,趴在草丛中动也不动将近两个时辰的岳兴阿带着弟兄们站了起来,轻轻拍掉了头上的落叶,岳兴阿神色间不见一点儿的傲气,只沉稳的说道:“你们输了。”
雷大鹰干瞪眼,咬牙看着自己和兄弟们一身五颜六色的染料,重复道:“这是我们火器营的东西!你这是犯规!”
岳兴阿瞥了他一眼,神色不见半点儿的不忿或是心虚,沉稳地说道:“能做陷阱,就不算犯规。”
雷大鹰还是不服气,等三个队伍一起回到了营地,他便拉着岳兴阿跑到王怡锦面前评断。王怡锦一听便笑了,赞许的看了眼岳兴阿,对雷大鹰说道:“你是火器营那边的,戴师傅研制的好东西,岳兴阿都已经活用到了排兵布阵上,你们火器营还没想到要把它用在演习中,可是你输了。”
雷大鹰一听也是这么个道理,憋着嘴郁闷的跑去一边画圈圈,发誓下一次准要让岳兴阿他们好看。这模样若是放在个粉嫩少年身上倒是幅风景,放到五大三粗的雷大鹰身上,那场景可是说不出的可笑
王怡锦笑呵呵的看着雷大鹰幼稚的举动,心里面十分满意,有竞争才有进步,原先雷大鹰专注火器、林栋钻研冷兵器,虽然双方各有所长时常较劲,也算是都有改良和进步,但在王怡锦看来却还是少了交融协作的味道。
直到岳兴阿被送到他这边……回忆起从前,王怡锦不免叹了口气,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岳兴阿的时候,对方身形消瘦不堪,双颊深陷,一道狰狞的伤疤横贯整个面容,一只眼睛被黑布包裹起来,看上去哪里像是个在京中娇生惯养的八旗贵族子弟?
虽然他从八阿哥那边听说了岳兴阿的悲惨遭遇,但他想着,虎毒尚不食子,那个隆科多虽然不是个好东西,但对亲生儿子总也不可能太过严苛。直到亲眼见到岳兴阿的惨状——对方那还是将母亲安置到了海岛上稍作休整后的样子——王怡锦这个陌生人都有些不忍心,那作为父亲的隆科多时如何能下得去这样的狠手、且还不知悔改?
初来乍到的岳兴阿是个非常沉默的人,几乎不怎么说话,但却十分听话,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桀骜不驯来,但骨子里的一股韧劲却又彰显他并不是个软弱温顺的人。带着岳兴阿熟悉了环境、亲眼看了几次雷大鹰和林栋二人练兵之后,王怡锦十分郑重得对岳兴阿说道:
“八爷说,你是个将才。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也看到了,在我这儿,练兵的法子可和外面不同。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你从尚未有归属的那批少年里挑选三十人,如果三个月以内,你能交出一份漂亮的成绩,我便认可你的天分和能力,如果不能,那么看在八爷的面子上我还是会收留你,只是让你带兵却是不可能。这点,你可要牢牢记住,三个月的时间,我要的不是死板的骑射。”
岳兴阿点头应了,王怡锦当时只是想看看,让清朝引以为豪的骑射一旦真得□□练起来会有怎样的效果,却没想到,岳兴阿着实给了他一个大惊喜。比起单一的骑射队伍,岳兴阿更侧重队伍的协调能力,队伍中有弓马娴熟的骑兵、有灵活机动的陷阱兵,虽然是后来者,但岳兴阿对于火器的吸收也是迅速,很快便掌握了新式火器的用法,并巧妙的将这些都融入了他的小队之中。
三个月以后,岳兴阿第一次和雷大鹰、林栋小队竞技,便力压前辈,夺得了头名,雷、林二人虽然也有轻敌之嫌,但岳兴阿的实力也在那场比斗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经此一役,不仅王怡锦认可了岳兴阿,他也成功融入到了整个队伍之中,再没人因为他年纪小、历练少而看低了他。
虽然事后雷大鹰和林栋都有些疑惑的问王怡锦:“他可是朝廷的人,您怎么就让他到咱们这儿来,还负责带兵?若是让朝廷知道了端倪,岂不是大事不妙?”
王怡锦却老神在在的笑道:“不打紧,他不是朝廷的人,是八爷的人。”
雷大鹰和林栋听得越发的糊涂了,八阿哥那是皇帝的儿子,八阿哥的人,不就等于是朝廷的人吗?可他们再怎么问,王怡锦都闭口不言一派神秘兮兮的模样,他二人虽然心里依然存疑,但想着,姚将军和爹都没说什么,这事儿他们还是不要操心了,多花费点儿心思在队伍的训练上,如果下次再输给岳兴阿这个小子,那才是真的丢人丢到姥姥家了呢!
“七年的时间过得可真快,你离开京城这么久,这次当真要随我们回去?不怕被你家人认出来?”侧头看了眼岳兴阿,王怡锦问道。
七年的时间改变了不少事,包括这个曾经落后、贫瘠的尼布楚。这里的百姓原都是罗刹的奴隶,血统斑杂以混血为主。经过这些年的经营,他们从海岛上、全国各地送来了不少孤儿和小小年纪便被家人卖给人牙子的孩童,与当地的孩子在一起吃住、一起读书和训练,当地的孩童因此半点儿都没有排斥这些中原的孩子,反倒将他们看作了福星,看做了能让他们吃得饱、穿得暖的福星。
孩子们在一起长大,当地人更是开始与参场的汉人通婚,慢慢移风易俗,原本的那丝野性慢慢融于血脉,锻造了他们训练中的悍不畏死,却没有造成原住民与外来人之间的隔阂。原住民心性质朴,认准了王怡锦是帮助他们击败了罗刹人的贵人,对他奉若神明,忠心耿耿没有二话。
岳兴阿摸了摸自己的脸,沉默了片刻后,眼神坚毅的看着京城的方向,冷漠地说道:“便是认出了又何妨?过去了这么久,我也该去那个人的坟前露一露面,让他知道,我这个孽子不仅活着,还活得好好的。”
顿了一顿,岳兴阿的嘴角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继续道:“还要让他知道,离开了他,额娘过得很好,已经重新找了一个疼爱她、尊敬她的丈夫,如今还给我添了一个两岁的妹妹,长得玉雪可爱极了。”
王怡锦无语,这娃看来对他老爹的怨恨丝毫不减当年,都说人死如灯灭,到了这边这道理却行不通了,这分明是人死了也要再把他从棺材里气诈尸的节奏嘛!不过,作为宠妾灭妻逼走了亲生儿子的人渣,曾经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隆科多,如今的下场也的确是让人唏嘘。
“他那么喜欢那个叫四儿的,最后是死在她手里,也算是死得其所了。”王怡锦十分不厚道的嘲讽道。
岳兴阿嘴角一勾,道:“当年我为什么要划破了那个贱人的脸?我就是想看看,没有了那张脸,他还能不能像从前那样宠爱她、顺着她。结果还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没有什么比抽走一个人最引以为傲的东西,来让这个人赶到绝望和惊慌失措的了。四儿出身卑贱,能够得到隆科多百依百顺的宠爱就是源于她那张对隆科多吸引力极强的脸蛋、身段和性子。男人,平日里说再多至死不渝的誓言,对四儿这种十分清楚自己到底是凭什么荣宠不衰的女人而言,这种誓言完全不能给她信心,她所有的骄傲都源于对自己美貌的自信。
岳兴阿当年那一下划得端得是恶毒,不伤人性命,却能让她留下一个无法治愈的伤疤。再会逢迎隆科多又如何?身段保持得再完美又如何?一张艳冠群芳的脸蛋不复存在之后,男人的眼光可就不会再在她的身上停留了。
四儿才刚养病的时候,她脸上的伤口涂了药被缠住还看不出端倪,整个人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还有一副虚弱的娇态,那时隆科多对待四儿还是耐心温柔、一力的安抚她好生养病,发誓会把那个野小子抓回来让她出气。
可等到四儿伤口的结痂脱落之后,隆科多的眼神便开始躲闪,和四儿说话的时候眼神也多是落在她的身上而不是她的脸上,温柔和耐心也渐渐被不耐烦所替代,到了后来,更是连她的房门也不怎么踏入了。
四儿一开始还能安慰自己,等她脸上的伤疤慢慢变淡、消失后,她就能重整旗鼓笼络回隆科多的心,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她脸上的伤疤不论是用了多么珍贵的药膏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后,她整个人便陷入了无尽的恐慌之中。
她太清楚,一旦失去了隆科多的宠爱和庇佑,她将会面对怎样的下场。她曾经如何对待那个姿容平常的三夫人,日后说不定就有新人会爬到她的头上来作威作福,这让早就习惯了被捧着手心里的四儿如何忍受得了?
她迫切的需要隆科多更多的耐心和注意,可隆科多能给她的,却只有匆匆的背影和孤枕难眠。这些后宅的家事,外人不得而知,却逃不过精于算计的邬思道的揣测。他为了能够报仇,将隆科多和他身边亲近人的性子都打探了个十之*,推演了几遍,便大概得出了些结论。
他想报仇,想要巧妙的报仇,佟家实在是太惹眼,他可不愿意将恩主家牵扯进去,惹来皇帝的猜忌,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挑动隆科多家中内部的矛盾。千里之堤尚且能够毁于蚁**,让一个本就心狠手辣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后变得疯狂,造成的后果也足以让隆科多身败名裂了。
邬思道就如同一个潜伏在阴影中的毒蛇,一错不错的盯死了隆科多的动静。康熙第一次亲征噶尔丹的时候,佟国维的哥哥佟国纲不幸战死,佟家失去了一个顶梁柱,阖府披麻戴孝一片哀痛。
这个时候邬思道终于露出了毒牙,因为他知道,他等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佟国纲是隆科多的大伯父,佟国纲去世,按制隆科多要为伯父守孝一年。可是邬思道太了解隆科多的性子,他若是个能在女色上把持得住的,也就不会闹出宠妾灭妻的事儿了。
在伯父的丧中若是做出了些失德的事儿被捅了出去,隆科多想不身败名裂也难。利用拐弯抹角的关系将手里的一份烈性药物卖给了四儿,邬思道可是再清楚不过,这药,就是当初那个坑死了盛京那边内务府官员的罪魁祸首,当初那个内务府官员就是被下了这药,最后才因为马上风死在了花姑娘软榻上。
四儿的耐心果然没有多久,很快佟府就传来了消息,就在佟国纲的五七刚刚过去的那天夜里,隆科多竟然和四儿缠绵了一整夜,最后硬生生的脱{阳}而死了。不同于佟国纲战死沙场,隆科多的死来得猝不及防且丢人现眼,那可是他伯父的孝期内,身为侄儿的他不仅没有任何的哀痛情绪,反而和小妾做出那样的荒唐事,最后连性命都搭了进去。
即便佟家诸多遮掩,可有邬思道在旁边盯着,怎么能容许他们家将隆科多的真正死因给瞒下来,没几日的功夫,有关隆科多之死的消息便尘嚣而上在京城中蔓延开来,什么隆科多不受孝道惹怒了先伯父的亡灵才惹来了惩罚,什么那四儿是狐媚附身善吸人的精魄、此番为了恢复容貌吸食过多才不小心要了隆科多的性命,种种流言传得神乎其神,千奇百怪却万变不离其中:隆科多是死在了四儿的肚{皮}上!
隆科多也是倒霉催的,偏赶到第一次亲征噶尔丹的康熙在途中生了重病,不得不提前班师回朝,有御史便将皇上的这次重病和隆科多的事情联系到了一次,说是隆科多在孝期内行为不端惹怒了庇佑征战的神灵,才害得皇帝龙体受到侵扰。
康熙正为了初次出征噶尔丹没有尽全功而懊恼不已,比起隆科多,佟国纲更是和他感情深厚的大舅舅,当他得知这个不孝的侄儿竟然在大舅舅的五七之日做出那样的荒唐事,恨不得将隆科多从棺材里面刨出来鞭尸一番,更是直接下谕旨痛斥了一番隆科多此等不孝的行径,将他除名革出旗籍,不准葬入佟家祖坟。
病人的心思总是很敏{感},被隆科多身为侄儿不敬祖父佟国纲一事刺激到了,养病中的康熙不免犯了疑心病,担心自己那些渐渐长大的儿子们会不会也露出不孝的苗头,那一段时间,太子、大阿哥、三阿哥、四阿哥等人被康熙折腾得不轻,等他们琢磨过来让他们被皇阿玛疑心不孝的根由是在隆科多身上,更是对他恨得牙根都发痒,更是把他的那些陈年旧事都给挖了出来。
隆科多被圣谕亲裁为“不孝、不忠、不悌”之人,一时臭名远扬,端得是身败名裂,被佟家草草葬在了一处荒野,就连一向对他还有几分心疼的佟老夫人此时都这个儿子寒了心,能在大哥的丧期内和那个四儿做出这样的丑事,这样的儿子,她真恨不得不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也因此佟老夫人越发的想念起那流落在外的乖孙岳兴阿,只是人海茫茫,饶是佟家如此显赫的家事,想要找寻却也不易。
邬思道非常满意事情发展到现在的结果,他只不过有些小小的后悔,早知道康熙会在这个档口病了,他给四儿的药便不需要那么烈性置人于死地,若是隆科多还留着一口气,只怕帝王的怒火可不会让他死得这么风流痛快,凌迟什么的,想必隆科多时逃不掉了。
也许这大抵就是人算不如天算吧,敛去心中小小的遗憾,邬思道便将全部的心思都开始放到了八阿哥身上,恩怨要分明,对隆科多,他是大仇已报,那么对这位于他而言有知遇之恩、提供给了他报仇机会的八阿哥,他自然要倾尽全力的报恩。
虽然只不过接触了姚家商队几次,但是邬思道却敏锐的察觉出了这个商队能量的不一般,待到日后万象居的崛起,更是让邬思道暗暗心惊,这样一个庞大的力量,真的只属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民间商队吗?八阿哥与这样的商队相交,可千万不要吃亏才是。
邬思道将心中的顾虑告诉胤禩的时候,胤禩只是对他笑道:“先生请宽心,不日就有机会让你见到那商队背后真正的主事之人,待先生见过了他,自然便明白了我的心思。”
这一等,就等到了康熙三十五年,胤禩骑在马上赶往热河的时候,忍不住在脑海中描绘想象中小锦的模样,七年过去了,小锦的婴儿肥应该褪去了不少,他漂亮的桃花眼不知道现在多了几分的风流神态,身量又是几何?
小九和小十完全不知道心情大好的八哥正春{心}**之中,两个人正为了能够尽情骑马在撒欢当中,惹得他们身边的侍卫一个个都绷紧了心神,生怕一个错眼,阿哥们再从马上颠下去,那他们的罪过可就大了。
与此同时,王怡锦带着浩浩荡荡的车队正穿越着苍茫的蒙古草原,岳兴阿带着百余护卫紧随在王怡锦的身边,车辙在草地上碾压出了深深的痕迹。两个人都没说话,然而心情却是一样的兴奋与激动。
近乡情怯什么的,他们可完全没有体会,王怡锦想着,传闻中八阿哥就是康熙诸位皇子中模样最俊秀的一个,曾经他见过康熙和几个皇子的画像,不得不说,康熙的基因实在是太强悍,大多数皇子都长了一张典型的康熙似得容长脸儿、细长的眼睛和小鼻子。这其中,唯独八阿哥得天独厚,只遗传了康熙脸上生得比较漂亮的嘴型,其他的地方却没什么肖似康熙的。
王怡锦没见过八阿哥的额娘,但是想到自家那个只和皇贵妃有三分相似就已经漂亮至极的大嫂,王怡锦想,如果八阿哥当真长相上像他额娘,那么想也知道,他会是一个百里挑一的美男子呢!
不知道,八阿哥和传说中阴柔的九阿哥比起来,哪个看上去更美一点呢?越想越偏,王怡锦的嘴角不由也露出了一抹笑意。
岳兴阿可没有王怡锦这样的心思,他只想着,阔别七年,不知道八阿哥、刚安和富达浑他们都好不好?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八阿哥,告诉他,岳兴阿不辱使命,成功在尼布楚站稳了脚跟,训练出了一支精兵。他想要告诉刚安和富达浑,他还活着,活得好好的,没有辜负他们当年的冒险相救。
康熙三十五年八月,尼布楚使节抵达热河。鉴于尼布楚人曾经帮助朝廷一道抗击过噶尔丹,理藩院的官员热情的接待了这支友邦的使节,看的同样身为藩属的高丽、东洋等国眼红不已。
理藩院的官员走后,高丽的使节鄙夷的看着王怡锦头上的鞭子,用十分标准的汉话冷哼道:“听闻尼布楚曾是罗刹的属国,风俗同于罗刹。如今一见,却是传闻有误。罗刹人的头上,可没有这样的辫子!”
岳兴阿抬眼扫了一眼那个一脸鄙夷的高丽使臣,他黝黑的面上疤痕狰狞、只剩一只的眼睛露出了血色凶光,那高丽使臣对上这样一张凶狠的面孔,吓得脸色发白,不由得往后退了两步,不敢再开口说话,至于心中如何腹诽,外人却是不得而知了。
王怡锦却是没心思理会高丽人的小肚鸡肠,他的脸上神色不变,眼中却是绽开了灿烂的笑意,望向了出现在视线里的那抹颀长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