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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撩妹的糙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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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撩妹的糙汉

    男人脾气如此大,丽华不想惯着他,便没有主动开口说话。左右看了看,找到一块大石头,丽华抽出手绢,正准备垫在石头上坐着等他。总不能像面前的男人一样,蹲下就可以开吃吧。

    “诶,我的手娟。”丽华刚把手娟放在地上,就被张承明捡起放进怀里,顺手抽出他的汗巾子给铺在地面。

    “坐吧,用我的汗巾。你的手帕我留着擦汗。”张承明自然不知道丽华心里的种种想法,面色不变地把手帕放进怀里后,见她愣愣地望着他:“你要不要先吃点。”

    “额...”一张手帕而已,他们已经定亲。既然他喜欢,就给他收着吧。这么热的天气,总不能让他用手擦汗。丽华见不远处偶尔还有人往这边看来,便不与他争辩。

    丽华瞥了一眼那碗冒尖的肉菜,心想就算她没吃,难道他还想两人共吃一碗不成?她可做不到他的厚脸皮。丽华摇了摇头,把手里的馒头递给他。“我吃不下,你先吃吧。”

    老早就填了两个包子,又忙了这么一大上午,张承明早饿了。听丽华说吃不下,想是天气太热了,他蹙着眉头,也没有说啥。接过馒头,大口大口吃起饭来。

    丽华见他狼吞虎咽的,每口下去根本没有来得及咀嚼,心里直皱眉头,这男人也不怕胃疼,忍不住提醒道:“吃慢点儿。没......”丽华本来想说,没人跟你抢的,生生被她忍住了。“喝点汤吧,饭菜太干了。”

    “不碍事,趁着天好,吃完好早点干活。”张承明扯了扯嘴角,丽华的关心,让他心里受用,声音有些沙哑地说道:“稍后早点回去,外面日头大。”

    丽华在他的注视下,感觉越来越热,‘恩’了一声,连忙抬头看向不远处。好像大家吃饭都差不多,都是狼吞虎咽的,其实乡下人吃饭哪有那般讲究,难得吃顿肉,自是要抢着吃,不然动作慢了,可不就吃不到了。特别又是一帮糙汉子,就是李大山当初都给丽华提醒了好多次,才慢慢劝过来的。

    丽华猜想,张承明多半是在军营里养成的习惯。应该是动作慢了就吃不饱饭,或者刚要吃饭,正碰到敌人来袭,可不就得狼吞虎咽吃上两口。丽华想成亲后到是要给他纠正一下这习惯,现在年轻不觉得,长期如此,肠胃哪里受得了。

    张承明一边吃饭,一边观察着丽华,如今这丫头的性子到是越发稳重了。他也知道自个儿脾气算不上好。特别是当别的男人盯着丽华妹妹看的时候,他更没有办法控制住脾气。他也不明为何他的占有欲如此强。他只知道舍不得丽华吃一点苦,舍不得她蹙一下眉,他喜欢看她绚丽的笑脸,想把她捧在手心里疼爱。

    难得跟丽华单独相处,张承明自是想好好珍惜,三两下吃完饭菜,放下手里的碗。

    “丽华妹妹,你在生气。”张承明不是没有脑子的傻大个,自然感觉得到她心里有事。

    丽华回望着他,“没有。吃饱了吗?”见他颔首。短暂沉默后,丽华看着他的眼睛,淡淡地说道:“我没有生气,好像是承明哥哥生气了呢。”

    这丫头气性还不小哩,张承明心里想笑,面上却不显。他自是不会生她的气,最多想把偷看她的男人揍趴下而已。

    “丽华妹妹想多了,没有的事。”张承明一本正经地说道。

    丽华却不准备轻轻放过他,她以后可还要经营喜洋洋食肆呢?她想知道这男人会不会跟其他人一样,不喜欢妻子成亲后抛头露面。丽华是对他有好感,但却不会为了男人而抛弃她的原则问题。

    “可是,承明哥哥,我们成亲后,我还想继续经营喜洋洋食肆呢。”丽华歪着脑袋,好似不经意地问道,这次却望着他的双眼没有躲开,不想错过他的任何表情。因为她知道眼睛是一个人心灵的窗户,眼睛是不会说谎的。

    张承明也凝视着丽华没有躲闪,原来如此,难道她这段时日都在担心这个问题吗?不然,为何丽珠刚问了他,现在她也问他的想法。张承明有感觉,如果他的回答没有令丽华满意,虽然他们已定亲,却不一定会在一起。这丫头并不像普通的姑娘,她有自己的主意和想法,

    只要是她想要的,张承明都愿意帮她实现。更何况只是经营食肆而已。

    “你不用担心,只要是丽华妹妹想做的,我都会尊重你的意见。”张承明目光柔和地注视着丽华,但每一句话却很笃定认真。突然,他语气一转,沉声说道:“前提是,必须由我陪着,不然我不放心。”

    丽华不由得笑了,还好她没有看错人,虽然这男人是有条件的,但却是担心她的安全。既然她想跟他在一起,也自是愿意退一步,再说她又没有准备出去做见不得人的事,当然不怕他跟着。丽华心里很感动他的体贴,这个年代愿意尊重妻子的男人却不多。不过,也不想让他得意。

    丽华佯装生气地说道:“哼,大男人。”

    张承明发出一声低沉的笑声,看着丽华:“恩,那你喜欢吗?”

    两人的目光接触虽然只有极短的一瞬,可丽华只觉脑子发晕,身子发麻,竟像醉了一般。瞪了他一眼,“尽会油嘴滑舌,在外面可不许这般对别人。”这男人甚么时候学会撩妹的,丽华红着脸,有些怀疑地望着他。

    “好。”眉开眼笑的男人一脸宠溺地保证道,他懂丽华未尽的话语,只是他不擅长甜言蜜语,不知道如何讨姑娘开心。一个‘好’字却代表他所有的心意,只有把一切留给时日来见证。

    “我先回去了。”见惯了张承明的冷脸,丽华有些受不了这男人画风突变,见不远处已经有人开始割麦子。连忙站起身,准备去收拾碗筷。

    这次收麦子,许是因为有了张承明的一人顶两汉子帮忙,丽华家的五十亩麦地,今年只忙活了两天就收割完毕。凑巧老天爷也帮忙,整整晒了四个大太阳,麦子就可以收进地窖。

    这几天张承明就光明正大留在丽华家帮忙,白天割麦子,晚上守晒场。每天早上除了挑满水缸的水外,还会进山猎只野鸡或兔子回来加菜。周氏和李大山现在满意的很,完全拿他当儿子疼爱。连老李氏如今也是见着人就夸她孙女婿勤快又有本事。丽华见张承明轻轻松松便收买老李家的每个人,除了酸酸地撇撇嘴,也只能偷偷给他加点玉镯水,不然,这男人还真当他是不知疲倦的奥特曼不成。

    收完麦子,好不容易等身体缓过劲来,又接着开始抢收水稻。这几年因为丽华家的田地挂在姥爷名下,便不用交粮税,到是让家里攒了一些银子。李大山是个头脑灵活的,不用丽华提醒,早早便和周氏商量每次秋收完就把粮食换成银子,然后继续置地,如今丽华家已经置了五十亩旱地和五十亩水田,已然算是小地主了。当然,肯定不能跟村里李地主家的千亩良田相比。不过,这样的日子却让丽华一家万分满足。

    整个夏天和秋天庄户人家总是不得闲。丽华家就更不用说了,李大山带着短工抢收水稻,红薯。周氏和丽华姐妹就在家里收核桃,紫果,黑树耳和各种香茹。时光轻轻悄悄地挪动着脚步;丽华也像个陀螺跟着不停地旋转。

    于是,洗手的时候,时日从水盆里调皮地跑掉了;吃饭的时候,时日从饭碗里穿过去了;丽华做葡萄酒的时候,时日便从硕大的缸底伶伶俐俐地溜走了。等丽华又睁开眼和太阳再见时,时日已渐渐接近初冬,很快就到了她出嫁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