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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桥爱吃,哪怕是成名之后,听说哪里有美食,也会乔装过去,但绝大多数时候会被认出来,因此#吃货沈桥#这个话题隔段时间就会被顶上第一。
林森常去的店基本上都是沈桥给他推荐的,南华居也是如此。
南华居是一家川菜馆,并不是什么百年老字号,位置也不算好,在偏僻的巷子里,但生意很不错。
最初是一个美食博主在微博上推荐,沈桥看到特意过去吃,结果被粉丝认出来,当天就上了微博话题榜。第二天沈桥还特意发了个食后感,于是南华居成了明星饭店,客人明显增加。
从那之后老板就将沈桥列为vip,本来是说沈桥过来都免费,但沈桥不愿占人便宜,于是每次给他最低折扣,林森跟沈桥过来也沾光不少。
沈桥戴了墨镜口罩,但老板早已认识他了,一看到他便认了出来,笑着过来领他们去包间。
沈桥是江浙人,却爱吃辣,点的菜都是重辣的。林森为了自己的胃考虑,也是为了避免长痘,点了两个清淡的菜。
等菜的时候,沈桥又打听起林森的对象,林森白了他好几眼:“你一个男人不要这么八卦行不行?”
“一般人我也不对他八卦啊!”沈桥语重心长,“我这都是关心你。”
林森不胜其扰,中午松口:“他晚上会过来接我。”
“接你!”沈桥瞪大眼睛,一脸不赞同地看着林森,“你这样不行,你一个男的,却让女朋友过来接你,注孤生啊!”
他是网瘾少年,很能跟得上潮流,网络热词说得很溜,就是不太看情况。
“谁跟你说是女朋友?”林森挑眉看向沈桥。
“不是女朋友那是……”沈桥不敢置信地看向林森,结结巴巴说不出来。
包间的门响了,服务生送菜进来,沈桥坐回去,看着林森,满脸的困惑。
等人走了,终于憋不住问了出来:“你喜欢男的?那你之前和徐颖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喜不喜欢男的,不过我现在挺喜欢他的,”林森坦荡地说,想起徐颖,皱起眉头,“跟徐颖那会儿我也是认真的,只是我的认真对她而言似乎并不重要。”
“好吧!”沈桥表情严肃,“方路知道吗?他同意?”
“我还没有跟他说,”林森脸色沉重。
“好吧!反正你小心点,不要被狗仔拍到,”沈桥说,这是表示理解了,只是他正经不过两分钟,又问起来,“人帅不帅?他帅还是我帅?我觉得我应该比他帅!”
沈桥的五官并不是标准帅哥的样子,眼睛不够大,鼻子不够挺,但组合起来却很帅气,很有精神的样子。
要说他和林森谁更帅,谁都不好说。
而他本人自恋,对自己的相貌有极大的自信,林森交的要是女朋友就算了,男的圈内人他基本都认识,能让他承认比他帅的还真没几个,而那几个在沈桥看来跟林森都不太可能。
要是圈外的,比他帅的就更少了,虽然这世界上男人千千万,但帅哥最多的地方还是娱乐圈。先天长相六分,做了造型能到七分,再加上长期在聚光灯下磨练出来的气质,就能到八分,自身素质再好一些的,九分十分也不是没有。
但一个人底子再好,也要靠气质支撑,而气质大多是金钱堆砌起来的,要么是家境优渥;要么是能力出众,靠自己打拼出自己的事业,到了一定位置,气势自然有了;再或者,进了娱乐圈,这个造星的地方,一言一行都是设计好的,自然能实现大改造。
看看那些艺人,出道的时候一个个全是杀马特,穿衣说话总有些土气。几年过去,都成了男神女神,靠的并不只是整容。
沈桥的自信也并不是毫无原由的。
对此,林森只是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摇头。
他不这样还好,一摇头沈桥就更好奇了,到底对方是真男神还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呢?
“……”林森很是无语,“你一个男的,那么注重长相干嘛!”
“看美人也是一种享受啊!”沈桥也丝毫不掩饰自己是个颜控这件事。
曲谌过来得比林森想的要早一些,他们吃到中途,曲谌便打电话过来。
这里偏僻,并不好找,林森在电话里跟曲谌说了很久,曲谌才找到,将车停在外面,又问他们在哪一间。
“你在门口等着,我过来接你,”林森说,跟沈桥说一声便出去了。
七八点钟正是饭点,外面宾客满堂,人声鼎沸,林森压低了帽檐走出去,一眼看到曲谌。
他就站在门口,身后是橘色的灯,面容英俊,神色冷淡,只在看到林森的时候扬了扬唇角,快步走过来。
“这边,”林森说着转身,往右边的过道过去。
进包厢这里的时候,过道里人少了,林森和曲谌靠近了些,低声问他:“会议结束了?”
“结束了,”曲谌说,今天的会议开得有点长,从下午两点一直到七点半,晚饭都是叫的外卖。
“那你待会再吃点,这家的饭菜味道还不错,”林森说。
曲谌轻笑:“好!”
食物对沈桥的吸引力虽然很大,但他还是对林森的另一半更好奇,门一开,他立马抬头看去。
曲谌的长相不论是在哪里都是上佳的,自身底子好,经过时光的打磨,气势收敛了些,但仍是受人瞩目的。
沈桥吹了个口哨,咧嘴笑:“帅哥你好,我是沈桥,林森的朋友!”
“曲谌,”曲谌看向林森,嘴角微扬,“小森的男朋友。”
“男朋友挺帅!”沈桥笑眯眯的。
林森斜了他一眼,让他老实点。
沈桥耸肩,又去看曲谌,觉得有点奇怪:“我怎么觉得你有点眼熟?”
“我也觉得你有点眼熟,”曲谌说。
林森叫来服务生,又加了套碗筷,听见曲谌这么说,忍不出笑了下。
沈桥也乐了,对林森说:“你男朋友挺有趣!”
他这两年红得发紫,广告接了一大堆,就算不是全国人民都知道他是谁,有手机出过门总能见到他的代言,还是第一次听人说不认识他,只当曲谌是开玩笑。
林森说,“他不怎么关注娱乐圈。”
“好吧!”沈桥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不过却想起了曲谌,“哦——我知道你是谁了!曲少,对吧!”
曲谌只是淡淡一笑,沈桥却看了林森好几眼,一脸的欲言又止,好不容易忍到结束,曲谌去买单,他拉住林森压低了声音问他:“你跟他在一起了?你知道他是谁吗?”
“知道。”
“林森,我不是反对你和男人在一起,但是以他的地位,要是有问题吃亏的是你,”沈桥难得认真,为林森着急。
“不会的,”林森认识曲谌二十多年,哪怕以前对他有偏见,对他的人品还是很了解的,就算以后分手了,曲谌也不会对他不利。
“好吧!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人,”沈桥叹气,拍着林森的肩膀,“要是以后你混的不好了尽管来找我,我罩着你!”
林森又忍不住白他一眼:“你就不能想我点好的!”
“好好好!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百子千孙……额,这个可能不行,”沈桥尴尬。
“多读点书,”林森无奈。
曲谌结完帐回来:“回去吗?”
“走吧!”林森拿好东西,走到曲谌身边。
沈桥和曲谌都有开车,林森坐曲谌的车回去,上车前和沈桥说:“下次见!”
虽是好友,他们见得却不频繁,一个月都不一定见得到一次。而他们这个行业,很多时候也不是想见就能见的,都是全国到处飞,今天你在京城,他却不一定在,等他回来了,你又去了外地。
他们早已习惯分别,也从不约定时间。
回去的时候林森心情说不上好,虽然他也想像沈桥那样毫不在意,但他心里还是在乎的。他自觉下午的表现挺好,比他以往的状态更好,但徐文洲似乎并不满意,这让他有些挫败。
倒是方路,在试镜结束后还安慰他,跟他说了两个其他剧本,但林森性质缺缺。想必方路也是不满意的,不然不会将剧本压下来,《在路上》的试镜没有什么希望了才跟林森说。
“怎么了?试镜不顺利?”察觉到林森的情绪,曲谌问。
“没什么希望,”林森伸手揉了揉额头,神色疲倦。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不要想太多,”曲谌说道,伸手揉了揉林森的头发,“累了就睡一觉,明天起来就好了。”
“嗯,”林森动了动,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很快睡了过去。
天空漆黑一片,没有星星,连云都淡淡的,月亮倒挂着,发出柔和清冷的光。
这座城市却被五颜六色的人造灯光笼罩着,高高低低的屋宇错落分布着。
马路上车水马龙,沿着灯河蜿蜒向前,喇叭声叫卖声混杂着,喧嚣热闹。
在这样的环境下,林森却睡得很好,曲谌开车很稳,车里并不会颠簸,而那些嘈杂的声音仿佛都离他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