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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穿越三年,林九已经慢慢习惯没有电脑、电视和网络的生活,这个朝代的娱乐活动比不上现代,没有汽车飞机等快捷的交通工具,想出去旅游只能骑马或者坐轿子,半天走不了多少路。茶馆酒肆里说书唱曲得不少,林九实在无聊时也会叫上一壶茶几碟点心打发时间。文人们喜欢的饮酒作诗,林九一概不参与,他很清楚自己的斤两,也对诗词没什么兴趣,玩不了这等高雅的游戏。蜀中几位相熟的老板也曾邀请过林九喝花酒,刚开始林九去过几次,只看着其他老板们左拥右抱满怀香气,自个绝对不碰,有年纪大的老板打趣他,他也跟着笑笑,只说对此没什么兴趣。老板们识趣的很,一来二去,渐渐的没人再邀请他参加这样的聚会,却不妨碍与林九做生意,毕竟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
林九乐得逍遥自在,日子过得悠闲,每月定期收到林梢寄过来的家书,最近的几封信反复责备他不该在京都和津门开店,不可太过于张扬。林九早就知道林虎背着他和林梢私下联系,估计他干得每件事情林虎都会告诉林梢。不过,林九并不在意,天高皇帝远,林梢也不过在信里念叨他几句,他的分店照样开、钱照样赚。
他人在蜀中,津门和京都的成衣铺子也没落下,林掌柜和赵掌柜每个季度会把账本寄给他,林叶子已经南下,在扬州、苏州和杭州各开了一家分店。成衣铺子和医馆不同,只适宜在繁华的地方开分店。
看完了这个月的账本,林九正盘算着下一个医馆开在什么地方比较好,门房的小厮跑过来通报,说瓷器行的孙老板求见。
孙公子姓孙名兴达,是林九到蜀中后认识的新朋友,瓷器世家的公子,自诩为蜀中第一公子。林九迅速在蜀中崭露头角后,孙公子挺不舒服的,一个比他长的好看、比他会赚钱、比他年纪还小的人,严重威胁到他蜀中第一公子的名号。他几次明里暗里的怂林九,都被林九假装没听懂装了过去。后来见林九胸中无点墨,蜀中的才子们都说他浑身上下满是铜臭味,白瞎了一副风流的好模样;又见林九不善于应酬,连花酒都不会喝,无趣得很。孙公子觉得林九可怜,赚了那么多钱不会享受,活得有什么趣味?其他老板们不爱找林九玩,孙公子有事没事的时候会往林九的府上跑,有时候带过来一套好的瓷器,有时候带一壶好酒,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只捡城中新近发生好玩的事情说给林九听。
林九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孙公子白白嫩嫩,一把水墨画扇子不离手,吃穿讲究,标准的纨绔子弟模样。林九挺喜欢他这样精致的公子哥,也喜欢和他一起喝喝茶聊聊天。
孙公子跟在小厮的身后,竹青色的衣衫绣着灰色的毛竹,披着一件纯黑色的大毛,刚一走进林九的屋子就把大毛扔给身后的小厮:“我娘说今天冷,非得让我穿这碍事的大毛。林兄,你说说,蜀中这样的天气用得着穿这个?”
孙公子的大毛皮滑油光,一看就是好货色,北方有钱人家冬季都会穿这玩意,蜀中确实很少有人穿,林九这么怕冷都没动过心思。俗话说,有种冷叫你妈觉得你冷,孙公子是瓷器孙的独生子,每次出门都要跟着好几个小厮,生怕孙公子会出事,这等保暖的大毛,入冬后就不离身。
林九叫人泡了杯茶端给孙公子,笑着说:“你穿这件挺好看的。”
孙公子哈哈大笑,得意的说:“本少爷穿什么都好看。”
林九看着他白中带红的脸,很觉得赏心悦目,把林梢的信抛到九霄云外了,笑着和孙公子打趣几句:“我铺子出明年春天的新式样,到时候请孙公子穿上在城中走上几圈,倒也不怕没人买了。”
“非常乐意为林兄尽一份微薄之力,”孙公子搬着凳子往林九身边靠了靠,挑着眉对他说,“只是过几天我要出趟远门,估计要初夏才能回来,恐怕试不了林家铺子的新衣了。”
林九刮着他的脸,笑着问:“你要去哪里?要不带我一起去?”
孙公子的眼睛闪闪发亮,笑着说:“正有此意,就怕林兄放不下这边的生意。”
医馆和成衣铺子的生意早已经走上正规,林九只不过每个月底看看账,账上的钱足够多的时候就选一处新地方开一家分店,琐碎的事情自然有各个铺子的掌柜来处理。他在什么地方对生意一点影响都没有,只不过他怕冷,这大冷的天让他出门实在要了他的命,不过,望着孙公子那期待的眼神,他又不忍心拒绝,懒懒的说道:“那要看你去什么地方。”
孙公子上前握住他的手,抬着头望着他:“我知道你最怕冷,若是去苦寒之地定然不敢劳烦你。这次要去个好地方,说出来你定然高兴。”
林九望着他笑。
孙公子心内柔情一片,觉得蜀中所有的才子佳人加起来也比不上林九的这一笑,那些说林九无趣、草包的人实在没见识,一个人若有这等的容貌,还要什么才情和雅趣?只看着他的笑,足以让人忘却一切,他也不继续卖关子,温柔说:“我这次要去云南。云南是我母亲的娘家,外公要过七十大寿,人生七十古来稀,这是天大的喜事,爹娘让我替他们去趟云南尽尽孝心。”
林九眼睛一亮,心动了。云南是个好地方啊,美丽的丽江水、神奇的三江并流、壮美的石林还有白雪皑皑的雪山,三塔洱海、传奇的梅里雪山,一切都是那么的让人神往。穿越前林九曾经去过云南,碍于时间有限,没能好好的逛一逛,现如今有大量的时间,他很想到云南住上一段时间。
孙公子一直盯着林九,见他神色异动,趁热打铁的劝道:“我舅舅在云南做茶叶生意,你不是一直很喜欢喝茶吗?他铺子里有上好的普洱,我们去要一些回来。”
林九在蜀中闷了三年,早就想出去转转,有孙兴达这样的人陪着,定然不会枯燥无味,他稍微想了想,说:“我骑术不精,恐怕会耽误你的行程,错过老太爷的寿辰就不好了。”
孙公子赶紧说:“不会,外公寿辰在二月底,我们这几日出发,一路边走边玩,两个月总能到了。再说,爹娘也不许我骑马,林兄陪着我一起坐马车吧。”
“那一路要劳烦孙公子了。”
孙公子一听这话,乐得跳了起来,拍着手大笑道:“太好了!太好了!我这就回去准备,三日后我亲自来接林兄。”
林九趁着这三天的时间,给各个铺子的掌柜写了封信,告诉他们他将会会去云南半年,有事寄信到云南就可以了。自从林九答应孙公子后,林虎一直拉着张脸,不情不愿的把林九的信送出去,悄悄的给林梢发了封急信。他以前写信给林梢只说林九的所作所为,简单的叙述林九做过的事情,从不多做评价。这次却一反常态,在信中抱怨林九太过于相信孙公子、两人之间动手动脚颇有些不规矩,传出去坏了林府书香世家的名声。
林九不知道林虎对他已是非常不满,喝着热腾腾的枸杞鸡汤,想着两日后的远行,吩咐林虎道:“这趟出去要半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家里的小厮想回家的就回去,不想回去的就到医馆帮忙,工钱照常发。”
林虎正替他捏着肩膀,闻言后诧异的问:“老板不要我跟去吗?”
林虎到底是练家子的,虽然刻意的减轻力度,林九仍旧觉得肩膀被他捏的生疼,他不自觉的躲了躲,说:“孙兴达出门孙家定然会派很多人跟着,一路上用不上你,你留在蜀中帮着居中调停。”
林虎一下子没收住力气,疼的林九哎呦一声叫了起来,汤也险些撒了出来。林虎赶紧接过碗,小心的问道:“那你准备带谁去?”
“谁也不带,”林九抬起眉瞪了他一眼,说过多少次轻一点别用那么大力气,每次林虎情绪波动都会把他的交代抛到脑后,最后受罪的还是林九,“我这次出门吃孙少爷的、喝孙少爷的,把银子留着开店用。”
“那不行,”林虎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大少爷吩咐过让我寸步不离的跟着你,若是让他知道你去云南不带我,定然饶不了我。”
刚开始时,林虎非常不情愿跟着林九,有时候一天说不了几句话,怎么看他怎么烦,林九也知道他是奉命保护,并不是心甘情愿,因此这吩咐林虎做事情,从不跟他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