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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这样传播神的福音的愿望,约翰行走于全国各地,到了利利府这里之后,暂时停留了下来。
在夏日炎炎的中午时分,也是时候吃午饭了,约翰在街上向世人赐福与传播福音了一整个早上,早已经饥肠辘辘,所以走进一家酒店进去吃点东西。
他身上还带着钱,虽然不多,但是吃一顿饭的钱是足够了。
约翰进了饭馆,坐在柜台前,周围的酒桌上早已经坐满了人,三三两两坐在一起,喝酒吃饭。
一个酒馆的帮佣走过来问约翰:“大师,你想要吃些什么?”
约翰说到:“给我来一个炒饭吧,再配一杯啤酒。”
“好的。”如此简单的饭食,比起其他酒桌上的人的丰富午餐实在是有一点寒酸,可是酒馆的帮佣并不敢怠慢,因为他们也知道,通常这些神职人员都是有政府身份,只是日子过得清贫而已,如果他们敢冒犯,说不定就会被人收拾了。
饭端了上来,约翰拿起勺子吃了起来。
在身边不远处一处酒桌,一个胡子拉碴的人拿着一杯酒,与同桌的人举杯畅饮,他示意了一下约翰那边,同桌的人都笑了起来。
这一群人其实是山里的山匪,这一次来到镇上,是想要来这里抢劫财物,他们平时最看不惯那些神职人员,毕竟他们原先在田里辛辛苦苦种地的时候,政府多收了一分税给这些神职人员,等到他们遇到灾荒的时候,却没有见到有任何人来解救他们的,那个时候政府依然是不管不顾的继续对他们征税,他们活不下去了,才去山里当了山匪。
想起这些神职人员什么都没有做,就可以得到钱财,而他们辛苦劳作却还要将自己的一份收获分给别人,他们觉得特别的不公平。
胡子看着约翰,对同桌众人示意之后,就走了上去,想要去找约翰的麻烦。
他知道这个大师的钱袋已经差不多空了,吃完这一顿之后,他应该就没钱吃饭了。
他走上前,就将约翰的炒饭一下子掀翻了,然后说到:“诶呀,对不起呀,一时间手滑,没有注意。”言语中充满挑衅,神情却颇为礼让一番。
约翰看着他,这个人,他似乎看到了一个可怜的灵魂,于是对他赐福,并说了不要紧。不过,他的钱已经用完了,炒饭却洒了,也不能够再点一份饭菜了。他默默的将自己剩下的酒喝完,就打算离开酒馆。
胡子与他的同伴在旁边看着他,眼神中满是兴味,似乎正在看着他的窘状。
他笑了一笑,对酒馆的人打了一声招呼,对所有人赐福,然后离开了酒馆。
他一离开酒馆,酒馆里面就传来了胡子他们那群人的大笑声。
“哈哈哈。那么看他那个傻样。”
“这些神职人员一点用也没有。”
大声笑闹的声音吵吵嚷嚷。
约翰午饭没有能够吃饱,走在街上,正想要想点办法。
可是在街上全部都是商店,里面没有钱的话,是不可能在这里获得食物的,于是约翰叹了口气,走出城镇,想要走到乡村去,在那里也许会有人可怜他,施舍一点饭菜,再不然,在野外也会有水果,去摘一点也是可以的。
利利府是有自己的宗教根据地的,只是他们这些行走在外传教的人,通常都默认能不去教会获得帮助就不要去,进入世俗界,对他们来说是传播神的福音,也是一种修行。最重要的是,宗教里的财产通产都会在应急的时候用,有些时候有一些教徒需要帮助,他们就可以去接济他们,而他们如果每个人出去行走传教都去找宗教接济的话,会造成宗教的财政紧张,所以他们在能够想办法的时候,就自己想办法,实在没有了办法了,才去宗教求助。
约翰走出市镇,走到郊外乡村那里去,他看了一下,现在的村民都在家中吃午饭,这个时候没有人会有空闲的,而让他上门去要求别人施舍他一顿饭菜也不太可取,于是他打算走到郊外野地那里,看有没有野果可以采摘果腹。
约翰沿着郊外的路一直走,却不知不觉将走到了沁幽兰唐慕所在的那个庄园附近。
约翰突然看到一片庄园出现在眼前,正在感叹眼前庄园里的农作物长得丰盛,里面的果子饱满透着诱人气息。
约翰满心赞叹,只是可惜这时候有主人的财产了,他不能够去采摘,所以他正打算走开,这个时候庄园里有一个在庄园帮佣的仆人走了出来,他是出来扔今天厨房里处理出来的那些面粉的麻袋的,厨房买了面粉回来之后,都会将它们倒入专门储藏用的木桶里,需要的时候就去倒出来就好。
那些面粉买回来的时候都是一袋一袋用麻袋装好的,他们买回来之后,还得要将那些面粉从麻袋里倒出来,装进木桶,然后那些麻袋就没用了,通常他们会将那些麻袋扔出去到门口,有一些需要的人会去将他捡回去,如果没有人将,下一次他们需要用的时候,也可以用他们来装杂物。
这些麻袋有时候庄园的佣人们也会将它捡回去自己家中使用,只看需不需要而已。
出来扔麻袋的佣人看到离开不远处的约翰,这一身白袍他可是太熟悉了,他本来就是宗教里的一位教徒,平常也有去宗教的根据地那里礼拜,看到约翰他连忙上去打招呼:“大师,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了。”
约翰看他行的礼,就知道他是教中的教徒,只有他们教中的教徒彼此之间会用这样的教礼行礼。
于是约翰对他赐福,被问起他为什么会在这里,约翰只好将自己的困难说了出来。现在遇见了一个自己教中的教徒,约翰觉得自己可以得到帮助,于是就说了出来。
说到胡子那些人的挑衅,自己没有钱吃午饭了,教徒不由得愤怒,同时又同情约翰,于是就邀请他进来他们庄园,看可不可以为他准备一顿午饭。
不过,因为庄园是他的主人的,所以他并不能够自己做主意,他得要去询问一下自己主人的意思。
这个佣人去请示了沁幽兰,沁幽兰立马好奇了,她来到这里这么久,自然也是听到过这里的宗教,她也很好奇这里的宗教到底是怎么样的。
通常来说,在她的印象中,通常与宗教扯上关系的事情都会变得神神秘秘的,然后人会变得极端,在她知道的历史中,就有很多因为宗教发动的战争,所以她来到这里之后,听到这里是一个宗教的国家,所以还特地去打听过,幸好这个国家并没有因为宗教而出现过什么战争,是一个相对平和的国家。
所以沁幽兰他们放心的在这里居住了下来。
听到他们庄园里来了一个宗教的神职人员,沁幽兰好奇心立马来了,她想要见一见这位大师一面,至于仆人请求的午饭,这自然是再简单不过事情,来到他们庄园做客,自然就是他们庄园的客人,自然会受到隆重的对待,沁幽兰他们本来那个时候也正在吃午饭呢,所以沁幽兰就叫厨房再次做了一些丰盛的饭菜,然后请约翰一起到了饭桌之上用餐。
约翰对于沁幽兰的这个好客之举十分感动,这位庄园的女主人无疑是一位十分善良的人。
约翰去到饭桌上后,先向沁幽兰他们赐福,然后再坐下用餐。
沁幽兰问了很多关于他们宗教的问题,约翰十分高兴有人对他们的宗教如此感兴趣,于是不留余力的向她解释他们的教义。
经过这一顿午餐,沁幽兰和约翰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沁幽兰极力邀请约翰他留下来住在庄园这里,她还有很多关于亚当国这里的事情请教他,如果约翰能够在接下来的时间成为他们在亚当国的导游那就再好不过了。
而约翰想要争取沁幽兰这个对他们宗教感兴趣的人成为他们教徒,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选择对沁幽兰她继续传教,直到感化她成为他们宗教的一员。
约翰于是就这样在庄园这里住了下来。
但是,约翰并不总是在庄园这里的,他有时候也会出去市镇之上传教,在乡村各地行走,毕竟他出来世俗界入世行走的目的,就是传教。
而沁幽兰也并不是总是有空,并不能够时时听他述说他们宗教的教义,所以也算是相得益彰,沁幽兰忙的时候,约翰就出去传教,沁幽兰闲下来的时候,就会招呼他一起谈天,聊亚当国的事情,聊当地风土民情。
而经过沁幽兰这一段时间的努力,她终于也说服了约翰成为他们在亚当国的导游。
有着一个本地人给他们当导游,这对他们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他们在利利府府庄园里逗留的两个办月,船队首领那边来信给他们了。
船队首领已经从巴拉王国那边派人过来接他们妻儿母子,信是从沁幽兰他们的信到了巴拉王国直呼就发出来的,到了现在才到了沁幽兰这里,可见路途的遥远。
沁幽兰收到信,将它拿给船队首领的妻子看,船队首领的妻子感动不已,她一直都知道自己的丈夫在这边飞黄腾达,但是也没有忘记自己。
按照国君对他们的话来说,就是她的丈夫在这里当上了一个国家国王,国王是什么概念,不就是犹如国君这样的吗,船队首领的妻子从一开始的不敢相信,到现在渐渐平复下来。
她心中是高兴的,也在心中开始构筑出了他们以后的美好生活。
接到信,她也是识字的,所以看完信,平复下心中激动,沁幽兰对她说到:“这些好了,不如我们就在这里等到他们到来,到时候和他们一起去巴拉王国。”
船队首领的妻子自然是没有意见,更何况她也不会反驳国君的决定的。
沁幽兰嘱咐她几句,就走了。
船队首领的妻子捧着这封用天启国的文字写的信,仿佛看到了自己的丈夫站在了自己面前。
既然已经决定留在这里等巴拉王国的人到来,沁幽兰他们的时间就更多了,也兴起了好好游玩的心思。
这个时候,约翰这个本地导游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沁幽兰经常邀请约翰出去游玩,看亚当国的风土人情。
上一次在酒馆的胡子那一群人,他们在上一次来到市镇,神不知鬼不觉的洗劫了一家店铺之后,店铺主人去报官,寻求官府的帮助,可是也没有把人抓住。
现在胡子他们一群人正在山林里,用他们抢劫来的钱财好好享受,美酒美食,甚至是女人,他们叫了镇上娼妓馆里的娼妓上山来玩,娼妓馆的人通常都是那些黑恶势力开的,他们自然不会管来的客人是什么人,只要有钱赚就好,也有政府的人员来到这里问过他们话,可是他们怎么会透露什么事情,就算是知道也装作不知道。
就这样,让胡子他们得意了一段时间。
可是,这么一段时间过去,胡子他们的钱也差不多快花光了,他们就打算再一次去镇里抢钱。
计划定了,在一天他们就下山。
去到市镇,有人踩点,查看情况,其他人就去熟识的酒馆喝酒等着消息。
等到打探消息的人回来,他们在一边窃窃私语商议,由于这个时候酒馆里的人也不多,他们互相之间又用了他们自己才懂的手势比划,所以他们根本就不怕被人听到,就算被人听到,别人也根本听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将目光放在了一处生意比较不好的珠宝店。
之所以将主意打到那里是因为那里人少,那里的店铺生意不好做,所以客人很少,听说店铺老板过几天就打算转卖店铺结业了。
虽然这个店铺里可能没有什么钱,但是他们店里的珠宝还是值不少钱的,他们只需要将那些珠宝抢走,就可以有一笔巨款了。
正是因为那里人少,行事方便,他们才将目光放在了那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