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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依旧在长胖中度过,转眼就到了六月,考试在陆陆续续的进行着,课程已经越来越少。我和小乔,几乎是一天到晚都呆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习,一起散步。跟在我们身后的流言,已经变了一个版本,说小乔挖墙角成功,说我移情别恋,还说我打算做未婚妈妈。不过,尽管流言依旧在肆虐着,那些鄙夷的目光,竟渐渐的变成了羡慕。因为小乔对我实在是太好了,他已经成了女生楼下的一道风景线,早上等,晚上送,打开水、买宵夜,几乎是无微不至的服务。
我很享受这种服务。尤其是在我现在形象实在不过尔尔的情况下。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女人或许都是这样的,总希望喜欢自己的人,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内在美而非一张皮囊。因为再美丽的容颜,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去,美人迟暮的时候,最怕曾经爱你的人嫌弃。而今,在我外表最不堪时,小乔依旧守在我的身边,所以,我私下里觉得,他看重的是我的人而非我的颜。
其实当时这样的想法是多么幼稚。我一个性格乖戾的女孩,有什么内在美值得他人留恋?人和人之间最初的吸引,靠的大概还是那张脸,只不过时间长了,对胖瘦美丑已经不再敏感,相守成了一种习惯,爱情也变成了亲情。
在这段时间里,我身上有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只要哪里受了点小伤,常常十天半月好不了。比如蚊子咬一口,我轻轻一挠,就皮破血流,总是无法结痂,而且因为天热的缘故,发炎了,溃烂一片。
于是,除了脸上的痘痘,我手上腿上也有了密密麻麻的伤口。小乔紧张得要死,陪我去看皮肤科,可医生只是说我皮肤薄,容易挠破,加上现在温度高,所以发炎,其它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开了一些洗的涂的药,就把我们打发回家了。
但那些药显然没什么效果,我的伤口还在呈增长之势,小乔在这种情况下,迅速成长起来,成了半个防蚊专家。他的书包里,装的不再只是书,还有花露水风油精防蚊膏,甚至是蚊烟。他会不停提醒我涂药膏,以至于我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奇怪的味儿。
真是讨厌的味。
我对自己的形象,打心眼里的厌恶起来。这已经不再是丑,而是病态的恶心。一个健康的丑女,我还是能接受的,一个恶心的丑女,我却无论如何接受不了。
小乔看出我的不爽,于是对我更加体贴,打饭、洗碗、背书包,所有的苦力活他都干了,而且还搜罗出各色笑话讲给我听,就为博我一笑。
他这样的良苦用心,按理我是应该领情的。可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却别扭得紧。哪怕他和我的亲密,已经到了吃饭时我可以随时把自己不爱吃的菜夹到他饭盒里,喝水时我喝过的杯子他拿起来就继续喝的地步,却还是有哪里不对。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一直到有一个晚上,我们肩并肩走在校园的小径上,看到前面一对情侣十指相扣,我才蓦然醒悟过来。原来,我们之间的不对,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过亲密接触,别说接吻,就连牵手,都是没有过的。甚至,连句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话都没有过。
或许,我一直都会错了小乔的意。
他对我的好,也许只是把我当作好朋友而已。亦或,看我现在不堪的样子,有着许多同情。
应该是这样的。我想起杂志上那张明艳动人的明星脸,想起小乔指尖抚过那张脸时的深情,心酸酸胀胀的,有点刺痛的感觉。
自作多情就是我这样子吧。
明明人家一开始就申明过的,明明人家说了好几次“我对你没别的意思”,可还偏偏在这意淫着。穆子秋,难道在你的世界里,除了男女之情,就没有别的情感形式了吗?我在心里警告自己:放安分点,穆子秋,一份纯粹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别亵渎了它!
可还是有点点难过啊。
“子秋,你看,有萤火虫。”小乔忽然惊喜的叫我。
我循着他手指指点的方向,果然看到一点荧荧的灯火。
“我去捉了给你。”小乔往萤火虫的方向快步追去。
不过一刹那的功夫,那小小的家伙就到了他的掌心。
“给你。”他捧着它走过来,献宝似的在我面前摊开。
小虫子在他掌心爬啊爬。
我伸手去接,手指要触到他掌心的刹那,忽然想起刚刚的自我警告,又缩了回来,讪讪的笑着:“我不敢捉,怕过敏,等下又起包。”
我似乎看到有丝失落从小乔眼里一闪而过,不过,很可能是我看岔了,因为接下来,他咧嘴一笑,说:“我倒忘了,你皮肤太敏感,最好还是不要碰这些东西。”微弱的路灯下,他的笑容几乎称得上璀璨,一个笑起来太过迷人的男生。
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以至于那个晚上,我的梦里梦外,全都是那个该死的笑容。所谓一笑倾城,再笑倾国,也比不过他的笑吧。
第二天我起得稍微迟了点,正要去洗漱,小乔打电话过来:“子秋,我今早有点事,不到你楼下来了。”
“哦,什么事?”我随口问道。
“唔……”小乔却唔了好一会,才说,“我室友电脑坏了,我陪他去市里修。”
这算哪门子理由?不过,从小乔吱吱唔唔的态度看,真正的理由肯定不是这个,只是他不想让我知道罢了。
不过我不愿揭穿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没必要因为走得近,就要求人家在你面前是个透明人。
“那你去吧,我在图书馆上自习,你忙完了来找我。”
“嗯……好。”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没有挂电话,耐心的等待,看他愿不愿意把喉咙里的那句话说给我听。等了一会,小乔终于再度开口:“子秋,你要有什么事,记得给我打电话。”
我能有什么事?是你有什么事吧?我在心里嘀咕一句,嘴上却乖巧的回答:“好。”
待一切整理完毕,我下楼,到门口的时候,习惯性的朝小乔站的地方看去,没有熟悉的身影——当然不会有,他才给我打了电话。
可是,不,有,有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只是,不是小乔,而是……而是赵锐。
我挪开的视线又快速移回去。
赵锐也看到了我。
我们的视线胶在了一起,谁也没动,谁也没有说话。
是久别重逢后的百感交集?还是……其它?其实也不过两个月的时光。只是,当初一别,我们都以为后会无期。
赵锐瘦了很多,显得眼睛更大,眼仁更黑,里面暗暗沉沉的,满是我熟悉的情愫——那是爱与思念。
“子秋。”他叫我一声,原本清越的声音,都有点沙哑。
我没作声,只是看着他。
赵锐朝我走过来,一步一步,终于,在我面前听下,双臂一张,把我抱在怀里。
“子秋,对不起。”他说,几欲哽咽。
相思太苦?
“子秋,你怎么长了这么多痘?”久久的拥抱之后,赵锐松开了我。
我摸摸脸,笑:“很难看,是不是?”
“是。”赵锐没打算哄我,实话实说,“我这次来,是要带你去医院。”
“你觉得我这样子很丑,所以想问问医生能不能妙手回春,还你一个如花似玉的穆子秋?”我不知不觉竟冷笑起来。怎么会这样,在赵锐面前,我一直是淡漠乖顺的。
“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子秋,告诉我,除了长胖、长痘,你还有没有其它不舒服?”赵锐很认真的问我。
我倒有点踌躇了,他这认真的样子,似乎有备而来,难道,他无师自通竟成了医生,一眼看过来就知道我得了不治之症?
“我……我就是精神没以前好,容易饿,没力气,还有,对了,除了脸上的痘,我手上腿上也有很多这样的疤。”在赵锐认真的注视下,我有点惶惶然。
赵锐撸起我的袖子,仔细看看,问:“是抓破的吧,很难好,是不是?”
我吃惊的看着他,短短两月不见,难道他不仅学会医,还学会算?
“是。”我点点头。
赵锐又蹲了下去,小心翼翼的撸起我的裤腿,那里也是一片挠破了经久不好的伤疤。
“子秋,你怎么从来不跟我说。”赵锐心疼得无以复加。
“我,我看了医生的,医生说我皮肤薄,又过敏,等天凉了就好了。”他心疼的样子,让我有点过意不去。我估计天生是个冷血的人,这两个月里,除了临睡前,我都很少想起赵锐。
“怎么会好,傻瓜,根本就不像医生看到的那么简单。”赵锐牵起我的手,说,“走,我们去医院。”
“可是……”
“没有可是。”赵锐一改以往对我无条件的迁就和纵容,霸道地说,“还有,这些伤疤虽然难看,但你不应该穿着长衣长裤,太热,捂着更容易发炎。”
“我是怕蚊子咬。”我申辩,其实必须承认,怕蚊子咬是一个借口,真正的原因,是嫌难看。在我越变越丑的今天,我才发现,对于自己的形象,我内心深处是在意的。只是以前资本太过雄厚,所以肆意表示不屑。就好比家财万贯的人,通常会说自己视金钱如粪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