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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宝贝养家,妈咪吃喝逛花
甜甜看到在努力找灵感,努力奋进的妈咪,伸出胖嘟嘟的小手,揉揉她的头发,“妈咪啊,这部漫画连载完了之后,你要不要考虑休息一段时间啊?”
“不休息!”安立夏抬起头,一双明媚的丹凤眼里带着夺目的光芒,“我要给我家宝贝买一个大房子!”
这是安立夏的愿望,她要努力画画,努力赚钱,既要做甜甜的爸爸,又要做甜甜的妈妈,总之,自从生下女儿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将自己当成了女战士!
傻妈咪。
甜甜叹息,“我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以后你家宝贝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吃喝逛花就好了啊。”
“女儿,你才五岁!”安立夏抬低头继续画画,“等你长大的时候,妈咪就真的只负责貌美如花,嗯?”
甜甜嘟嘴,“亲亲妈咪,到那个时候,你就成了真正的如花了。”
明明才二十多岁,穿衣不讲究,也不买高级护肤品,美容院更不用说了,而且还经常熬夜工作。
看到妈咪这么忙,她会很心疼嘛!
安立夏冲甜甜笑得灿烂无比,一双丹凤眼里凝聚着万丈的光芒,明亮,倔强,“妈咪只要跟甜甜在一起,就什么都无所谓!”
女儿,是她生活的全部寄托。
过去的事情,她已经全部都忘记了,不管她的生活曾经怎样艰难,当上天将甜甜赐给她的时候,就足够她感激一辈子了!
“妈咪,你继续乖乖的画画,我去厨房帮奶奶的忙!”说完,甜甜跑开了。
外面的阳光很好,安立夏抬起头,看着阳光发呆,浅城靠海,她在想,什么时候带着女儿去去沙滩呢?
前面,有些堵车。
一辆尊贵的黑色轿车在行驶到小摊前的时候,缓缓地停了下来。
车里,一双黑眸隔着玻璃,不可思议地看着屋内的那个女人,甚至为了看清她,而将车窗降了下来。
果然是她!
六年不见,她依旧清甜得像是清晨刚刚绽放的百合花,那双丹凤眼,依旧带着最清纯的魅惑。
她在发呆,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唇角的笑,比此刻的阳光还要明亮。
很刺眼!
啪!
车门,被重重地关上。
慕如琛不再去看她,这六年,她好像活得很幸福。
也罢,他们之间,终究只是陌路。
唇角,斜起一抹嘲弄,黑眸里,渐渐浮起一层冰,继续冷漠地包裹着他。
“开车!”
“可是二爷,前面有些堵车。”
“绕过去!”
“是!”
车子,缓缓开走。
宽敞舒适的车厢里,一如既往的安静。
慕如琛低头,继续看手中的文件,就当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尊贵的身体冷漠如冰,干净优雅到不食人间烟火。
他的身边,坐着一个精致的小男孩儿。
大概有五六岁的样子,身上穿着干净的白衬衣,连领口最上面一个口子也系得整整齐齐的,只是,精致如仙的脸有些过分的苍白,像是患有一种很难治愈的病,而被反复折磨一般。
然而即便是这样,也掩饰不住他身上的贵气,像是隐居在城堡里的小王子,温和又彬彬有礼。
“爹地,你刚刚是看到熟人了吗?”慕若垣好奇地问。
“没有。”声音,很淡,听不出任何的情绪。
“刚刚经过的那家包子店,他们的包子好像很好吃的样子,明天我们也去买一些好不好?”温柔的声音,像是一团暖暖的光。
“如果你喜欢的话,明天我们早点来。”慕如琛低头看文件,说得很随意。
慕若垣想了想,又笑着看向他,“爹地,今晚,潘家的小姐又邀请你一起吃晚饭?”
“我没答应。”
很正式的回答,仿佛他并不觉得自己是在跟一个孩子说话。
“其实她还不错。”明明是小小的年纪,但眼睛里,却有着与他的年纪不相符的成熟。
“与我无关。”
慕若垣看着这么严肃的爹地,顿时笑了起来,“爹地,你也老大不小了,该结婚了,找个好姑娘吧?”
“……”慕如琛微微皱眉,片刻之后,将手中的文件递到儿子面前,“这是市场部送来的策划书,我们来讨论一下可行性。”
慕若垣:“……”
这话题转得,真生硬。
经过一个上午的艰苦努力,草稿部分终于完成,那么接下来,就该画底稿了。
安立夏在工作台上奋战,而旁边,甜甜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时不时地喂进亲亲妈咪嘴里,全心全意地做她的小助手。
终于告一段落的时候,安立夏半死地躺在沙发上,抱着女儿舒服的小身体休息。
“妈咪,”甜甜一边摆弄着手机,一边问,“你喜欢这个城市,对吧?”
“喜欢!”
她一直都想为女儿找一个依山傍水,城市发达,环境又好的地方,这里非常的适合。
“那妈咪,我们就把房子买到这里,定居好不好?”甜甜眨着眼睛,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家妈咪。
“好!”安立夏非常豪迈的回答!
“妈咪,我选好了房子哦!”甜甜将手机里的照片翻出来给她看,“你看看喜不喜欢?”
那是一幢位于半山腰的独栋别墅,白色的,带着一点欧式的风格,跟总是出现在漫画中的别墅一样。
“宝贝女儿喜欢吗?”安立夏抱住她软软的小身体问。
“嗯,喜欢,像妈咪漫画里,王子跟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地方!”甜甜抱着妈咪的脖颈,她希望有一天,自己的亲亲妈咪也可以跟自己的王子幸福的生活在那里。
“既然宝贝喜欢,那妈咪就去问问价格,然后买下来!”豪迈的说完,安立夏又灰溜溜地看着女儿,“可能妈咪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分期好不好?”
这个房子,一看就很贵,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支,但女儿想要的,她都想给!
她跟女儿,一直都是居无定所的,喜欢哪个城市,就去哪里住上一阵,然后腻了再换地方,虽然这样的日子是很逍遥,但是女儿长大了,总该上学了,是该找个地方定居下来了。
既然女儿喜欢,那就这里了!